内核抢占点

调度本质上体现了对 CPU 资源的抢占。对于用户进程而言,由于有中断的产生,可以随时打断用户进程的执行,转到操作系统内部,从而给了操作系统以调度控制权,让操作系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(比如用户进程时间片已经用完了)选择其他用户进程执行。这体现了用户进程的可抢占性(preemptive)。但如果把 ucore 操作系统也看成是一个特殊的内核进程或多个内核线程的集合,那 ucore 是否也是可抢占的呢?其实 ucore 内核执行是不可抢占的(non-preemptive),即在执行“任意”内核代码时,CPU 控制权可被强制剥夺。这里需要注意,不是在所有情况下 ucore 内核执行都是不可抢占的,有以下几种“固定”情况是例外:

  1. 进行同步互斥操作,比如争抢一个信号量、锁(lab7 中会详细分析);
  2. 进行磁盘读写等耗时的异步操作,由于等待完成的耗时太长,ucore 会调用 shcedule 让其他就绪进程执行。

这几种情况其实都是由于当前进程所需的某个资源(也可称为事件)无法得到满足,无法继续执行下去,从而不得不主动放弃对 CPU 的控制权。如果参照用户进程任何位置都可被内核打断并放弃 CPU 控制权的情况,这些在内核中放弃 CPU 控制权的执行地点是“固定”而不是“任意”的,不能体现内核任意位置都可抢占性的特点。我们搜寻一下实验五的代码,可发现在如下几处地方调用了 shedule 函数:

表一:调用进程调度函数 schedule 的位置和原因

编号位置原因
1proc.c::do_exit用户线程执行结束,主动放弃CPU控制权。
2proc.c::do_wait用户线程等待子进程结束,主动放弃CPU控制权。
3proc.c::init_main1. initproc内核线程等待所有用户进程结束,如果没有结束,就主动放弃CPU控制权; 2. initproc内核线程在所有用户进程结束后,让kswapd内核线程执行10次,用于回收空闲内存资源
4proc.c::cpu_idleidleproc内核线程的工作就是等待有处于就绪态的进程或线程,如果有就调用schedule函数
5sync.h::lock在获取锁的过程中,如果无法得到锁,则主动放弃CPU控制权
6trap.c::trap如果在当前进程在用户态被打断去,且当前进程控制块的成员变量need_resched设置为1,则当前线程会放弃CPU控制权

仔细分析上述位置,第 1、2、5 处的执行位置体现了由于获取某种资源一时等不到满足、进程要退出、进程要睡眠等原因而不得不主动放弃 CPU。第 3、4 处的执行位置比较特殊,initproc 内核线程等待用户进程结束而执行 schedule 函数;idle 内核线程在没有进程处于就绪态时才执行,一旦有了就绪态的进程,它将执行 schedule 函数完成进程调度。这里只有第 6 处的位置比较特殊:

if (!in_kernel) {
    ……

    if (current->need_resched) {
        schedule();
    }
}

这里表明了只有当进程在用户态执行到“任意”某处用户代码位置时发生了中断,且当前进程控制块成员变量 need_resched 为 1(表示需要调度了)时,才会执行 shedule 函数。这实际上体现了对用户进程的可抢占性。如果没有第一行的 if 语句,那么就可以体现对内核代码的可抢占性。但如果要把这一行 if 语句去掉,我们就不得不实现对 ucore 中的所有全局变量的互斥访问操作,以防止所谓的 racecondition 现象,这样 ucore 的实现复杂度会增加不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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